李九莲简介_个人资料

李九莲(1946年09月09日—1977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人。李九莲在1976年被判处死刑,含冤而死,1980年获得平反。
基本资料
中文名:李九莲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江西赣州
出生日期:1946年09月09日
逝世日期:1977年12月14日
职业:工人
个人履历
1946年9月9日李九莲出生于江西赣州市。祖籍江西丰城。父李忠华,老共产党员,赣州通用机械厂工人(大革命时期赣州总工会秘书长陈赞贤麾下的工人赤卫队员)。母卢菊英,家庭妇女,略识字。她共生育过十一个孩子,九莲是第九个。这些孩子们死的死了,送人的找不回来,只剩下一男四女。上有兄姐下有两妹,李九莲排行居中。
1947年李九莲因病休克被父母装入提篮扔出去,听见哭声又提了回来。
1948年因家境贫困李九莲被送人做童养媳。
1949年赣州解放,父亲把李九莲背回家。
1953年9月李九莲入学赣州市文清路小学。
1955年因体弱多病李九莲休学一年。
1956年9月李九莲回到文清路小学继续读书。
1960年9月李九莲进入赣州市第六中学读初中,初二加入共青团并担任团干。
1963年9月李九莲入赣州市第三中学63(一)班就读高中,任团委宣传部长、学生会学习部长。
1966年8月李九莲参加原空军司令刘亚楼侄女邹军领头组织的赣州市第一个红卫兵组织“八一战斗队”,为三头之一,任组织委员。(赣州一中学生舒北斗任宣传委员。)
1966年10月1日李九莲作为红卫兵小将在北京天安门接受毛主席检阅。
1966年10月底李九莲参与组织赣三中“卫东彪战斗兵团”,任副团长。(曾昭银任团长。)
1967年4月22日李九莲率团参加朱毅任总指挥的为营救因“反军”陷狱的舒北斗的红卫兵五千五百三十五人绝食。李九莲堂兄李全瑞代表江西冶金学院参与指挥。绝食“斗争”持续了七天七夜。
1967年4月27日周恩来联络员与绝食指挥部通电话,询问赣州红卫兵绝食情况,商谈解决方案。
1967年6月6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布“六.六”通令。同日中央文革严令当即释放舒北斗,李九莲为此而欢欣鼓舞。
1967年6月29日至7月14日李九莲姐妹三人分两派,经历了赣州发生的全国最早、规模最大的武斗。武斗丧生者达168人。李九莲震惊不已,陷入深深的忧患。
1967年8至9月毛主席视察大江南北,在接见江西革委会主任程世清时说“江西有个舒北斗,李胜(原赣州军分区政委)变成了李败”。举城欢呼之际,李九莲却陷入协查赣南医专陈耀庭“现行反革命”案的犹疑和痛思之中。
1967年秋李九莲作为代表出席“江西省第一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被提名为省革委会委员候选人。
1967年12月18日赣州军分区发布《关于为舒北斗革命小将平反的声明》,军分区政委李胜停职检查。
1967年12月赣州市革命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八大成员之一的学生代表舒北斗、曾昭银同时参军入伍。当时舒北斗任市冶安保卫办主任(佩发手枪)兼赣州市大中学校红卫兵司令部副政委。曾昭银是大中学校红卫兵司令部副司令。李九莲一一为他们送行、留念。
1968年2月李九莲被分配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学徒工,为厂民兵团武装基干连民兵,建党对象。
1968年夏李九莲姐李兰香赴军垦,妹李青莲插队崇义,小妹李玉莲远赴深山“共大”,哥哥李东林则在西宁基地有“科”难“研”。
1968年秋看到纯洁的青年熊辉被以现行反革命判刑的布告,李九莲同情不已。
1968年秋“清队”(“三查”)开始,李九莲的父亲、老赤卫队员、共产党员李忠华因黄埔军校同姓同名者被“揪出”,常跪地求李九莲代写认罪书,屡遭李九莲拒绝。
1969年1月以后的日记中,李九莲对文革进行全面反思——对“三忠于”、“四无限”、“红海洋”、“三查清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干部下放……面对疯狂的极左路线和浩劫中的祖国,呼唤出“黄昏的太阳并不伟大,也不温暖……”的斥叹。
1969年2月李九莲在日记四十二页中写道:“干部下放劳动,这期间的血泪何其多!青年学生到农村去,这期间的痛苦与绝望又是何其多!”
1969年2月28日李九莲给已经参军入伍的曾昭银写未署名的恋爱信。
1969年3月5日曾昭银为了入党提干,接信后即上交团政治处表功。信很快被转往赣州地区保卫部。
1969年4月曾昭银被当作“有嫌疑的人”提前退伍。部队和赣州军管小组保卫部让他协查“反革命匿名信”。
1969年4月下旬曾昭银约见朱毅谈李九莲,对朱毅进行试探。
1969年4月30日曾昭银与李九莲见面时,李九莲说破实情。当夜曾昭银向军管小组保卫部告密。
1969年5月1日凌晨三点由冶机厂保卫科长宋德恒带领一个班武装民兵,以五一“民兵检阅”为由敲开李九莲家的门。李九莲被赣州市军管小组保卫部以反林彪现行反革命罪拘捕,信的底稿和九大前后的日记被抄。
1969年5月1日徬晚,曾昭银约见朱毅骗造“恶攻”林副统帅信是左手写,他说他原来并不知道信是李九莲写的。
1969年5月1日李九莲被禁闭在保卫部的一个小房间里彻夜难眠。眼望窗外闪烁的星斗,心中流淌出一首自勉的歌:“不要停止歌唱 姑娘/你的歌声似眼泪似鲜血/滴进了我的心坎/你悲愤的低诉/抚摸着我心灵的创伤/你呻吟的颤音/牵扯我的惆怅……不要停止啊 姑娘/你的歌声似同情似黎明/吸引着我的心声/失去了你的声音/我将无所依傍/失去了你的声音/我将孤寂凄惶……”
1969年5月李九莲在交待材料中坦承:“我对无产阶级专政的作用和为什么要动用无产阶级专政我是不理解的。搞阶级斗争,解放了一些人,又使另一些人倒霉。”
1970年1月29日冶金机械厂向地区军管小组保卫部提出李九莲交厂群众处理的意见。保卫部同意。支左部队赵副师长一人认为处理太轻,怒而携卷往省革委会要求重判。
1970年2月林彪死党、江西省革委会主任程世清说“像李九莲这样全面系统反林付主席的,全国罕有”。批示:“性质是敌我矛盾,要从严处理”。
1970年6月21日李九莲父亲李忠华在对女儿的极度思念中含冤饮恨郁郁而死。
1971年1月5日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作出(71)赣刑字第3号判决书,以恶攻林付主席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李九莲有期徒刑五年。
1972年6月20日鉴于林彪折戟沉沙,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遮掩对李九莲作过的判决,批复赣州冶金修造厂革委会,对李九莲免于刑事处分,不戴现行反革命帽子,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1972年6月20日上午八时李九莲被释放出狱。
1972年7月李九莲被安排去远离赣州城的兴国县画眉坳钨矿陈也矿区当电焊工,但被剥夺一切政治权利。
1973年5月李九莲向市、地、省投诉无效,进京上访最高法院、公安部。上访的困窘中节食资助一位带着孩子的新四军干部的妻子――也是冤屈上访申诉者。
1974年3月初赣州开始批林批孔运动,李九莲听从朱毅意见给曾昭银写信,要求曾昭银帮其辩冤。李九莲同学丁承华为其送信给曾昭银。
1974年3月18日李九莲与曾昭银狭路相逢。曾昭银拒绝帮她翻案。李九莲怒斥曾昭银,曾昭银恶语伤人。
1974年4月4日李九莲一怒之下在赣州公园女墙贴出第一张公开申辩大字报――《反林彪无罪》,引发社会极大关注。随后陆续贴出《一评反林彪有罪――斥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二评反林彪有罪――谁是反林彪的英雄》、《关于我的日记》、《血泪控诉》、《乱讲一通》……
1974年4月13日赣州地区中级法院、公安局、工代会张贴《联合声明》称“李九莲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攻击无产阶级大革命,确确实实构成了反革命犯罪,”“当前批林批孔是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对于一小撮阶级敌人捣乱破坏、翻案活动,必须坚决打击。”
1974年4月14日冶金十三队工人刘庭荣张贴《评三家“联合声明”的反动性》大字报,代表义愤的赣州人民,公开支持李九莲翻案。
1974年4月14日地区公安局、地区工代会印发《李九莲有关罪行材料》,公布了影印的李九莲的“反革命匿名信”和“反动日记”供批判用。
1974年4月16日下乡知青康为民张贴署名“李九莲辩护士”大字报《掀翻现行反革命李九莲一案》。气压机厂工人管佑龙张贴声援李九莲大字报《路遇不平,拔笔相助》;……群众不平之鸣越趋强烈。
1974年4月17应地区工代会强烈要求,赣州地委常委会议决议重新逮捕李九莲。
1974年4月18在红色恐怖中,李九莲去舒北斗家恳请他鼎力相助。
1974年4月19预感到不测将临,在最后一篇公开申辩《我的人生态度》中李九莲写道:“为了真理,我不惜再度失去自由而入铁窗!”“人民起来了,一切妖魔鬼怪统统都会被消灭!”“历史将宣判我无罪!”
1974年4月20日傍晚朱毅由全南回到赣州,直趋地区公安局见领导询李案。
1974年4月20日晚十点在地区工代会人员参与下,九莲再次被赣州市公安局拘捕,当晚押往兴国。
1974年4月22日朱毅、舒北斗、曾传华等三十余众署名张贴《众手掀翻独霸天》大字报,称“李九莲精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充满献身真理的精神。李九莲以对林彪的及时洞察表明了她是立志献身革命、酷爱真理、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敢想敢为、无私无畏的好青年!”抗议地委和公安局重新逮捕李九莲。
1974年4月25日晚朱毅在市委党校礼堂演讲李九莲问题真相,赣州地市二百五十九个单位签署要求立即释放李九莲的《联合声明》。
1974年的4月25日赣州三百民众乘车前往兴国县营救李九莲。最初曾得到兴国县革委会和公安局的支持和理解。
1974年4月26日省军区政委、省革委会主任陈昌奉派秘书召见舒北斗,同日赣州地委工交办主任杜昭约见舒北斗,“苦口婆心”深入反复地动员他和“现行反革命”李九莲划清界限。
1974年4月26日顶着巨大压力,“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成立”。庄严宣告:“还李九莲以本来面目之日,就是调委会自行解散之时。或者走向真理的光明,或者走向牢狱的黑暗。”
1974年4月27日李调会建立广播站、宣传组、材料组、动态组。
1974年4月28日李调会创刊《战旗》、印行《动态》。
1974年4月29日在地区工交办主任杜昭和家庭的压力下,舒北斗退出李调会。
1974年4月30日江西省委书记陈昌奉在省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上斥责赣州有人为现行反革命李九莲翻案。
1974年4月30日李调会在市体育馆召开第一次万人大会宣讲李九莲案真相。李玉莲交出姐姐未被搜走的思想提纲和文字草稿。
1974年4月30日景凤山小学教师钟海源参加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成为李调会广播站主播人员。
1974年5月2日李调会在赣州公园门外设立讲坛,让民众自由发表对李九莲问题的看法。这一自由民主讲坛持续数月之久。严金禄、刘挺荣、管佑龙、林锋、吴文甫等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实事求是发表入情入理、动人心魄的讲演。
1974年5月10日李调会发表《关于不准利用李九莲问题打击陷害革命领导干部的严正声明》。
1974年5月11日李调会林锋写《西安还是延安》。
1974年5月11日管佑龙在大字报中提出“我们的法律,甚至宪法中对当前不适应的问题也要修改”。
1974年5月12日省委电话指示省领导决定召见赣州李调会负责人。指名朱毅、刘庭荣、曾传华、黄智荣和赣州地区农林系统代表五人前往南昌解决问题。朱毅拒绝前往。省委书记陈昌奉接见了刘庭荣、曾传华、黄智荣和赣州地区农林系统代表,调委会代表始终坚持李九莲的革命本质。
1974年5月18日李调会大字报提出:“取消公安六条,不能用法律保卫领袖!”“阶级斗争扩大化,百扩不灵!”
1974年5月20日李调会罗斌大字报写:“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这一代人要胜过毛主席”。大胆提出时代不断发展进步的观点。
1974年5月22日李调会刘庭荣反对形式主义。提出说:“幼儿园的小朋友唱‘东方红’不一定就是热爱毛主席,他们有些人还不真正懂得自己唱的是什么意思”。
1974年6月1日省委秘书组给赣州地委打电话,传达省委“关于李九莲问题”四点意见。
1974年6月2日李调会由一百八十四个单位签名的《联合声明》:省委的五点指示和两次三点指示,不仅是地委某些人片面汇报所骗取的,而且是省委分工负责李九莲问题的涂烈一手泡制的……
1974年6月1日生物农药厂李冰姜写大字报《赞李调会》。
1974年6月2日李调会小松对涂烈泡制的“四点意见”有感,写《惯于长夜过春时》。
1974年6月7日李调会刘庭荣、李冰姜一行五人驱车前往福建省寻找新华社记者戚休反映赣州李九莲案件情况。未能如愿。
1974年6月10日夜原赣南日报总编辑、九二盐矿党委书记方道球在公园门前发表演讲,支持公开争辩李案。接着,1969年带领武装民兵第一次拘捕李九莲的冶机厂宋德恒公开演讲,揭露事实真相,公开支持李九莲翻案。
1974年6月11日国家公安部对李九莲案件作出批示:“按省委意见办理。”
1974年6月13日李调会廖树才写《登龙术浅谈》,对趋炎附势的小人进行解剖。
1974年6月14日机床厂谢明写大字报《官官相护》。
1974年6月17日夜万人空巷:朱毅、方道球、孙成璋邀请地委书记田启松激辩李九莲案性质。
1974年6月29日大雨滂沱中,李调会主持纪念“六·二九”死难者七周年大会。钟海源主播《祭文》。
1974年6月30日李调会李抹照、黄志荣、郭宗秀、路扬、陈富等十二人就李九莲案赴京上访。
1974年7月4日李调会孙成璋、徐声扬等四人再次就李九莲案赴京上访。
1974年7月10日李九莲辩护士(康为民)写《坚持革新办李案》、《斩断按着李案的黑手》。
1974年7月12日刘庭荣写《法治者专政也》。
1974年7月23日赣州地区工代会、红代会为批判李九莲攻击李调会开办了刊物《投枪和匕首》,于是李调会小报《野草》创刊。以鲁迅杂文《野草》命名的刊物,寓意野火烧不尽。此时更名亦有在“投枪和匕首”的寒光中萌发新叶之意。
1974年8月李调委连续三次就李九莲案继续派员赴京上访。上访人员赣南纸厂林锋、地区外贸公司吴文甫和地区土产公司刘文锋。
1974年8月8日《野草》七期刊登曾小舟讽刺性杂文《调委会者该杀乎》,为李调会鸣不平。
1974年8月20日汇众思写《李案争论的根本和归宿》、《李案争论的实质和要害》等理论探讨文章。
1974年8月21日继《静夜扪心录》九篇之后,朱毅开始写《九吐心丝》,全面为李九莲的真理执著、革命理想、人生态度,爱情观及在禁区中勇敢探索的人格力量和精神勇气等辩护。
1974年8月底在这段狱中最沉闷的岁月里,李九莲一次次喋血呼吁:“不要忘记,你们头顶着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你们的一举一动,要为这个政府取信于民!至于我个人的生死――
我宁为红梅报春早,不做百花苦争春。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做一个小小的萤火虫,在无光的黑夜里,发出自己的光,照亮一点点小地方。而当太阳出来了,心甘情愿地消失呵。”
1974年9月姚文元把持的中央内参坚持李九莲是否定推翻文革。
1974年9月15日 朱毅发表《九吐心丝之九.并非最后的话》动员解散调委会,以避免招致大规模镇压,但遭到李调会大多数人反对。
1974年9月30日 朱毅、廖树才、康为民、罗汉进行李调会人员就李九莲案的第六次赴京上访。
1974年10月在京西宾馆江西省在京常委扩大会上,王洪文故作轻蔑地说:“李九莲哪来那么大本事,那么早就看出林彪不是好人。那时候我们都还一点看不出来。赣州一个小小的李九莲,不可能先知先觉!”张春桥下定论,说:“李九莲问题,不就是典型的否定推翻文化大革命成果嘛。解放二十多年了,还为这样的现行反革命分子翻案。他们觉悟哪里去了?”当时华国锋、倪志福在场。
1974年10月中旬赣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徐承中,对李调会调查其在瑞金“三查”中滥杀数百无辜事件中的责任不满,利用毛主席“文化大革命已经七年,以安定团结为好”的最新指示,借口李调会人员“无理”强求其解决停发工资事,赖在李调会交际处北院办公区不走。据此,地委以李调会“绑架”地委领导为由密电中央。
生平经历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发时,李九莲是赣州第三中学学生、学生会学生部长、校团委宣传股长。文革中任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兵团负责人。1967年6月29日—7月4日,江西赣州发生大规模武斗,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莲在收尸时受到刺激,开始对“文革”提出疑问。
1969年2月,李九莲被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学徒,这时她将并把自己对“文革”的思考写入日记。同年5月1日,李九莲被部队的男友告发而被捕,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审查。直到1972年7月20日,林彪失势以后,中共赣州地委对李九莲作出“政治结论”,以“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获释。
李九莲获释后,曾多方进行申诉,1974年3月19日在赣州公园张贴大字报《反林彪无罪》,要求平反。4月,赣州地区有3万人组织“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并走上街头,给予声援。1974年4月24日,赣州地区公安局以“现行反革命翻案”等新罪名秘密拘捕李九莲。主持江西省委工作的江西省军区司令员陈昌奉,向赣州地委发出“五点指示”,认为“李九莲是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跳出来翻案”。1975年5月,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1975年5月20日到8月1日,李九莲进行了长达74天的绝食,不过由于被强制注射葡萄糖液,她并未死亡。
1976年,文革结束后,李九莲因当局拒绝为其平反而继续表示抗议,12月,写了《我的政治态度》。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认定李九莲在服刑期间重新犯有反革命罪,同意波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李九莲死刑,并放在其家乡赣州执行。当天,在赣州体育场召开了公判大会,李九莲被五花大绑,押至公判大会现场。为避免她在公众场合呼喊口号,她的下颚、舌头被一根竹签刺穿成一体。上午10时,李九莲被押往西郊通天岩下受刑。
1980年1月,胡耀邦作出批示,此案得以重新审查,李九莲获得平反。
1989年,作家胡平将李九莲冤案写成长篇报告文学作品《中国的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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